各团总支:
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“推优”工作, 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,根据共青团中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文件要求, 现结合学校实际,将2021年秋季“推优入党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“推优”时间
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
二、“推优”对象
1.在校注册学生;
2.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;
3.满1年以上团龄的共青团员,并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;
4.思想健康,学习态度端正;
5.在同等条件下,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排名较前的同学可优先考虑。
三、推荐条件
(一)政治思想上先进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高扬理想信念旗帜,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,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、思想认同、情感认同。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,积极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,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。
(二)道德品行上先进。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,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。积极锤炼高尚品格,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。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。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,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。积极联系青年,热心帮助他人。
(三)发挥作用上先进。励志勤学、敏于求知、增长才干,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,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爱岗敬业,脚踏实地履职尽责,立足岗位争先创优。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、国家建设的一线、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,艰苦奋斗。有探索真知、求真务实的态度,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、取得成果。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,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,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。
(四)执行纪律上先进。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。模范遵守团章团纪,认真执行团的决议,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。带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(五)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、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;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、态度不坚决的;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;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、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, 不得列为“推优”对象。
四、“推优”工作程序
团支部书记对照“推优”对象条件,详细了解支部团员各方面情况,在征求上一级团学组织及辅导员的基础上,确定本支部“推优”候选人,并且召开“推优”大会,具体流程是:
(一)清点参加“推优”大会的团员人数,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。
(二)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“推优”条件的候选人情况,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学院开展的积分评议、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。
(三)候选人从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行、作用发挥、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,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。
(四)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,进入考察环节。
(五)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,考察不唯票,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,提出组织意见,形成书面材料。
(六)“推优”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。
五、“推优”比例
按党员发展比例要求,本次“推优”名额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15%,其中各学院名额10%,各学生组织名额5%(各学生组织主要包括团委、二级学院下设的团学组织、学校各职能部门设立的学生组织,具体由校团委负责)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,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是做好“推优”工作的前提和基础,也是“推优”工作的主要目的。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,各团总支与党支部要紧密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,切实加强团员教育。
2.民主推荐。推优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,各团总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,严格按照要求,通过上下结合、协商推荐,择优确定推荐人选。
3.求真务实。在推优过程中,严禁拉帮结派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若出现违纪问题,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,还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行政处分。
4.精心组织。各团总支要按照团委的总体规划安排,迅速准确做好推选人的材料报送及民主评议工作,于规定时间前上报校团委。
澳门2024免费原料网团委
2021年11月9日